基於忙,很多應該做應該發生的事都會無限押後,如果再加上a little bit of 懶惰,就唔單止押後,就連發生的可能性都會被扼殺,當中意志就擔當了極其重要的角色,隨時將人由墮落的懸崖拉回來,常道「世上沒有醜女人,只有懶女人」大抵就是這個意思。
作為護膚品牌公關的最大優勢就是可以比較慵懶一點,也不至於墮落至「醜」的地部,因為全年有大大小小不同的新產品上巿,即使足不出戶勤力搜尋合適自己的護膚或化妝品,單是嘗試公司的產品,都足已讓自己保持容光煥發。當然慶幸的是,一路以來所服務的品牌都上乘優質,確實減少選擇的煩惱。亦因為這個身份,朋友遇上各式各樣護膚或化妝上的奇難雜症,定必向我查詢,問得最多是有關產品的有效安全使用期。
一般來說,產品生產日期後二至三年內都有效安全,但個人經驗而言,更大程度取決於產品的質地與儲存方法而有不同的調節期限。跟食物一樣,「Best before」是一種參考指標,要令食物保質期延長,最容易不過的方法就是放入冰箱。每個家庭的冰箱或多或少都會貯藏一些「過期」的凍肉,要吃才解凍,這是家庭煮婦於大減價感謝日大手入貨的秘訣,不信?大可打開自家冰箱搜索一番。記得蔡潺講過「有效食用日期」令人變得不再相信自己的味覺,舌頭漸漸失去判斷食物好壞的能力,反而倚懶數字標示,其實這說法套用護膚品上同樣合適。皮膚亦懂得分辨好壞發出訊息,單憑一組數字就將本質未有敗壞的產品丟掉,多可惜多浪費。下筆寫這篇blog文前,就試用了出廠經已5年的產品,感覺還好,實驗證明一試無妨。